北海市特殊教育学校2017年招生简章
一、2017年招生计划
(一)听障部一年级12名学生;
(二)培智部一年级10名学生;
(三)送教上门班10名学生。
二、报名时间
(一)北海市户籍适龄残疾儿童报名时间:2017年6月30日上午8:30-11:30;
(二)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时间: 2017年6月30日下午3:30-5:30。
三、报名地点
北海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务处。
四、招收对象、要求。
201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7—10周岁的听障、智障儿童,具有北海市户籍,或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均可报名,监护人需带上儿童一起参加报名。
报名时分别携带以下入学报名证明材料(验原件,提交复印件):
(一)户口在北海市的适龄残疾儿童需提交以下材料:
1.学生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(如法定监护人与学生不在同一户口簿,则须提供双方户口簿及出生证明)。
2.居住证明(以下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):①学生父母或祖父母(外祖父母)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;②学生父母或祖父母(外祖父母)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及购房完税票据;③单位或房产部门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和署名为父母或祖父母(外祖父母)的水电费缴款凭证。
3.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4.预防接种证。
5.本人近三个月的健康证或常规体检表(要求县级以上正规医院,含肝功能检查)。
6.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4张。
(二)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交以下材料:
1. 学生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(如法定监护人与学生不在同一户口簿,须提供双方户口簿及出生证明)。
2.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效期内的《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》。
3.务工证明(以下2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):①法定监护人的工商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;②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(含社会保险凭证)。
4.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5.预防接种证。
6.本人近三个月的健康证或常规体检表(要求县级以上正规医院,含肝功能检查)。
7.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4张。
(三)按照2017年5月1日施行的《残疾人教育条例》中关于“根据残疾人的残疾类别和接受能力,采取普通教育方式或者特殊教育方式,优先采取普通教育方式”,“适龄残疾儿童、少年能够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、接受普通教育的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》的规定就近到普通学校入学接受义务教育”的规定,能够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、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、少年,可到所在县区招生部门报名入学(详见县区小学招生简章)。
五、录取办法
1、本着依法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。对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学生留档审定及面试,对符合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和送教班的学生,先录取本市常住户口的儿童,后录取符合报名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。如报名人数超出录取名额,将于8月7日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,邀请家长代表和局监察室人员进行监督,严格按照程序,确定学校拟录名单。
拟录取学生名单在市教育局教育网和北海市特殊教育学校公示三天,时间:2017年8月7日-2017年8月9日。如无异议,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。
2、正式录取学生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,将视为自动放弃就读北海市特殊教育学校的资格。
六、收费标准
按照北海市物价局核准标准收费。
七、学校地址
北海市西南大道29号北海市特殊教育学校
联系电话:0779-3833075 陈老师
北海市特殊教育学校
2017年 6 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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